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南京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创 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南教务〔2018〕61 号)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组审核,现将学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。
学分认定结果公示20250609
特此公示。
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9月11日17:00前与姜冰老师联系(电话83593325,电子邮件bjiang@nju.edu.cn)。